佛山日报讯记者庞文彬报道:为使鱼翅更白,5名工人受雇后以工业双氧水浸泡的方式,生产1100多只价值35余万元的“毒鱼翅”成品及半成品。记者昨日获悉,佛山中院终审以生产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5人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一年不等。
据查明,自2014年3月起,陈某、宁某、潘某、方某与李某等5人受人雇佣,在南海大沥黄岐西围东路一院落生产鱼翅。陈某等人先购买大批鱼翅等材料,随后去除鱼翅身上黑皮,再加入工业双氧水等浸泡,清除异味,使其变得更白,在晾晒后直接打包运至食品批发市场出售。
同年6月19日,警方等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将5人抓获,当场查获处于原料阶段的黑色、棕色鱼翅860只、处于浸泡加工环节的白色鱼翅895只、成品鱼翅249只以及标识为过氧化氢的桶罐4个。经鉴定,在黑色原料鱼翅中检出甲醛、无机砷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,属不合格;在棕色原料鱼翅中检出甲醛、甲基汞、无机砷、铅含量超标,也属不合格。
佛科院食品安全专家表示,工业双氧水含有砷、重金属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,会严重危害食用者健康。因此市民分辨“毒鱼翅”一看颜色,白得不正常的肯定有问题;二闻气味,闻到含有市民平常使用的消毒水这种刺激性气味的,大多是用双氧水浸泡过的。